二、意向经销商正确填写及确认(表一),以传真方式回传至总公司。
三、总公司市场营销部收到(表一)后,将安排专员在二个工作日内予以跟进,基本确认合作或不合作。
四、基本确认合作后,第二个工作日内,专员将发出书面通知,意向经销商按通知缴纳合同履约金到总公司账户(此履约金双方签署合同后转为货款或保证金,省会市3-5万、地级市1-3万)。
五、总公司确认到账后,第二个工作日内回复:
1、直接发经销合同(电子版)至意向经销商,意向经销商正式签署后邮递至总公司确认,开始合作。
2、或派员到该区进行市场调查,(3个工作日内)发出经销合同,开始合作。
3、如经公司派员了解,(3个工作日内)认为暂不合适经营我公司品牌,则:
a、建议意向经销商调整加盟区域。
b、或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金。
预祝各位朋友生意兴隆!
贵我合作更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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